考研讯息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招考(申请考核制)(新疆师范考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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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教育学科始建于1978 年,2021年,本着按一级学科归属对学科进行结构优化、合理配置和做大做强,使其更好的适应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学校对原初等教育学院和原教育科学学院进行重组合并成立了新的教育科学学院。
学院拥有自治区重点学科(高原)——教育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和新疆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新疆全纳教育资源中心、自治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平台,“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在2020年自治区教育厅的验收中取得了并列全疆第一的优秀成绩。
学院于2013年获批全疆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8增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成为全国26家同时具有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授权点的单位之一。此外,还具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少儿组织等7个二级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同时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一级点管理岗位附设于学院,学院自身设置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2年我院面向社会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就招生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2022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中,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www.xjnu.edu.cn/yjszs/)及教育科学学院网站查阅后期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招生方式与培养方式(一)招生方式1.学术型博士:2022年我校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指初试笔试,下同)两种。如使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已完成当年招生计划(以学科方向为单位),则当年不再启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2022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请进入教育科学学院首页,在如下网站查询(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https://ces.xjnu.edu.cn/2022/0303/c713a119176/page.htm2.专业学位博士:2022年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招生方式采用普通招考,不使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1)2022年教育博士研究生初试招生目录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a.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b.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c.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五年(含)以上全职教育工作经历。d.“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二)培养方式1.学术型博士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2.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教育博士非全日制的培养第一年须全脱产学习,入学时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及个人第一年脱产学习承诺书;此后,非全日制博士生每学期至少有一个月的在校学习时间。3.博士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两种招考方式不可重复报名。1.“申请-考核制”报名报名时间拟定于2022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2.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将根据上级要求及考生报名情况适时调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址:
http://yjsc.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学术型(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教育科学学院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位委员会主任、学科带头人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下设以教育科学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工作组统筹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
(二)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两个小组的组长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保密及纪律等教育培训,确保招生工作按照规章及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须在博士录取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三)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原则上近5年应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五)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00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者toefl≥85。
②曾就读英语专业,并获得英语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④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并用英语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上述英语水平要求执行。
(六)教育科学学院招收跨学科报考,即招收一级学科非教育学的考生。跨学科报考者需要在复试环节先进行加试(笔试),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复试。
三、组织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按照当年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和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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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或公告。
(二)提交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
2.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书。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历、知识储备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报考动机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3.《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专家推荐书》(附件4)。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4.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8.科研条件中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9.《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在网络报名提交的同时,按当年招生实施细则或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压缩包及纸制版材料(均含材料目录清单及按清单顺序整理的文件夹或装订成册的邮寄材料)。缺失电子材料或纸制版材料中任一类,申请者无初审成绩。
(三)材料审核
1.教育科学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原则上由至少5位相关学科领域的副教授以上(含)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
2.审核基本程序
第一步,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第二步,材料评价审核。“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给出审核意见,重点考核报名者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材料审核满分值为100分。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专业基础×90%。其中专业基础基本分值分配如下:(1)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书15分;(2)硕士论文(应届生开题报告、论文摘要、目录)?30分;(3)研究成果40分;(4)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5分。
材料审核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所有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按照学科方向进行排序,并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跨学科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进行加试(具体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1),教育学原理的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的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的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原理与实践。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申请人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4.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抽查教育科学学院初审材料并复核教育科学学院初审结果后,公示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试考核
1.教育科学学院按一级学科组建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每小组由5位教授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2.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领域内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科研潜力、外语能力(含专业外语,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创新意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
3.复试综合考核形式:专业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试)。 专业笔试为1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评价(40%)、科研能力潜力评价(40%)和外语听说测试(20%)三部分,每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赋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40%+专业综合面试×60%。
注:复试综合考核中任何一项成绩如低于以百分制满分计分的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以报考学科方向为单元按照申请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育科学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定的录取名单并公示。
四、公示及监督
(一)教育科学学院按招考信息发布、材料审核和复试综合考核各阶段流程及要求进行公告、公示。
(二)监督及违纪处理
1.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科学学院咨询或提出申诉,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调查或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对于违背规范操作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采取相应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的责任。
3.申请者提交的一切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附件1: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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